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宝市发改投发【2010】93号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岐山县枣林初级中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岐山县发展计划局:
你局《关于上报岐山枣林镇初级中学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岐计字[2010]22号)文收悉。为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步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同意建设岐山县枣林初级中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现就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岐山县教育局。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其中新建六层综合实验楼1栋,2900平方米;新建三层教师宿办楼1栋,1400平方米;新建学生生活用房1栋, 3000平方米,五层(宿舍、餐厅,2707平方米),局部一层(锅炉房、操作间,293平方米)。
三、结构和抗震:综合实验楼为框架结构,教师宿办楼为混合结构,学生生活用房中宿舍食堂为底框结构、锅炉房及操作间为砖混结构; 7度设防,8度构造。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71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灾后重建包干资金补助及单位自筹。
五、建设地址:岐山县枣林初级中学院内。
六、建设年限:2010-2010年。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