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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公文发布>公文发布关于麟游县中心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宝市发改投发【2010】0011号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麟游县中心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初步设计及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麟游县发展计划局: 你局《关于麟游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麟计字[2009]193号)文收悉。为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步伐,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经研究,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 1、建设单位:麟游县民政局。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公寓楼建筑面积3846平方米,宿办楼、活动室、厨房、餐厅、仓库、锅炉房、浴室等辅助用房2154平方米。 3、层数、结构和抗震:公寓楼4层,宿办楼3层,其余附属设施为单层建筑;公寓楼楼体为框架结构,其余为砖混结构; 7度设防,8度构造。 4、消防、环保、节能及安全卫生:基本同意消防、环保、节能及安全卫生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落实有关具体措施。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1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灾后重建包干资金补助及单位自筹。 6、建设地址:麟游县九成宫镇良舍街道(原粮站院内)。 7、建设年限:2010-2010年。 二、招标实施方案 1、招标方式 同意该工程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2、招标组织形式 同意施工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监理、设备材料购置等由项目法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3、招标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研究解决招标中出现的问题,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其中评标专家必须在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30号令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应将招标情况报我委备案。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麟游县中心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概算表 主题词: 项目 初设 招标 批复 抄 送:市政府,市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审计、民政、统计局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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