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宝市发改投发【2010】493号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陈仓区公交保养厂建设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委《关于〈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区公交保养厂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宝市住建发[2010]75号) 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招标方式
同意该工程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由项目法人按有关招标规定办理。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招标组织形式
同意施工、监理等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主要设备、材料购置等由项目法人按有关招投标规定办理。
三、招标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研究解决招标中出现的问题,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其中评标专家必须在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30号令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应将招校情况报我委备案。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